宋时就这么慢悠悠的开车在马路上,眼看着她的餐厅就在前方了,那里有一块很大的停车场,宋时开了进去,停下车之后,她没有关掉,而是她拿出了手机,打算看一会儿新闻,陪着睡着的男人。
这一陪,就陪了半个多小时了,时间也七点半了,窗外的天色黑了,头上的路灯亮了,宋时正看得入神。
“怎么没有叫醒我?”冷不丁的,一句低沉磁性的男声寻问过来。
把她吓了一跳,她扭头看着坐起身的男人,她立即笑了一下,“你醒了!”
陆锦司的确睡足了一觉,对于他这样的年纪,一个小时的休息,就足够令他的精神状态恢复到饱满。
他看了一眼车上的时间,朝她道,“到餐厅了吗?”
“诺,就在餐厅的停车场呢!”“我们去吃饭吧!”陆锦司声线温柔了不少,宋时的做法,让他感到一丝暖意。她竟然为了让他多睡会儿,挨着饿陪着他。
“好!”宋时真饿了,她拿起包赶紧跟着他一起下车。
由于停得停车场有些昏暗,宋时在跟着陆锦司的时候,她的高根鞋在整齐的小石块缝里夹住了,她抬脚的时候,整个身体立即往前倾去,而往往意识到自已要摔倒的时候。
人出于本能,会抓住,扶住,或是抱住任何东西来防止摔倒。
所以,宋时的本能就是抱住了前面男人的腰,她的鞋子还钉在地板上,而她人单脚站着,除了把男人的腰抱得更紧之外,她别无它法。
陆锦司低下头看着腰际搂紧的纤细手臂,他的嘴角勾起一抹笑意。
而就在这时,腰上的手一抽,宋时就扭头蹲下身,去抽自已钉在地上的鞋子。
陆锦司转身,才发现,刚才的那个拥抱,不是这个女人爱他而抱的,而是她的鞋子钉在了缝隙里,也就是说,他刚才自作多情了一回。
他的眼底闪过一抹懊恼,他跟着俯下身,低沉道,“我来。”
宋时只好往旁边站,一只没有穿鞋的纤细玉足踏在有些冰凉的石板上,等着陆锦司给她弄鞋。
陆锦司有技巧的一抽,就把她的鞋子给抽了出来,宋时想要蹲下身去穿鞋的时候,就看见陆锦司在她的脚下蹲下,伸手去握起她踩在地板上的玉足。
宋时站不稳,只好赶紧扶住他的肩膀,然后,在她惊愕之中,陆锦司拿着她的脚,大掌在她的脚底板抚摸了一下,清除站在她脚底的细沙,然后,再给她套上鞋子,并扣上。
宋时的脑子嗡得空白了几秒,他竟然如此纡尊降贵的给她抹脚穿鞋?
那不是弄脏了他的手?